一、项目名称: | 志愿者保险服务项目 | ||
二、项目编号: | SDGP370200000202402001524 | ||
三、分包名称: | 无分包 志愿者保险服务项目 | ||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4-09-04 | ||
五、开标时间: | 2024-09-25 14:00 | ||
六、采购方式: | 分散采购 服务类 | ||
七、中标情况: | |||
中标人(公司名称):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 中标金额(元/优惠率): | 3510 |
中标人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9号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李桂华, 杨盛林, 曲哲人, 耿晓军, 米娜 |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 |||
企业名称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报价(元)/费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志愿者保险服务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一年1.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意外身故保险金额10万元。 2.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保险金额10万元。 3.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残保险金额10万元。伤残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 号)确定该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4.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对其余额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扣除免赔额0元后,按95%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未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保险公司对其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扣除免赔额0元后,按给付比例90%给付保险金。保险金额1.05万元。 5.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按照住院日定额100元/日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90日为限,且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35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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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 |||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1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通过2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通过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通过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刘凯通过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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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 | |||
排序供应商名称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得分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61.0063.0056.0053.0049.0056.4029.1285.52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58.0059.0062.0060.0041.0056.0029.3685.36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53.0045.0042.0038.0031.0041.8010.0051.804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44.0043.0041.0034.0037.0039.809.1248.925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40.0042.0044.0032.0029.0037.409.00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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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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