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七批次(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000G25011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23】739号文件及黑发改投资函【2023】482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国债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七批次(三次)
2.2交货地点:各支队,具体支队及交付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3招标内容:运输装备(具体参数详见供货要求)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3(原第二包) | 班组突击车 | 60 | 台 |
2.4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交货;实际供货到场日期在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2.5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2.6招标内容:货物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及相关安装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包,可兼投兼中。
2.8最高投标限价:
第3包:3244.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4.信誉要求:
3.4.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
3.5.其他(提供承诺函):
3.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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