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水濂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水濂山森林公园消防养护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水濂山森林公园消防养护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ZHCG2405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63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水濂山森林公园消防养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86300.00元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其他服务 | 水濂山森林公园消防养护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水濂山森林公园消防养护项目):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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