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VGBXAL-W1008
项目概况:易门县某单位物资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西环路736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15时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4-VGBXAL-W1008
1.2项目名称:易门县某单位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1.3采购需求:采购防爆罐、阻车器、盾牌、警棍(短、长)、阻隔网、枪发抓捕网、防暴头盔、防暴钢叉(腰叉、脚叉)、防割手套、森林灭火组合工具、消防斧、工程照明设备、高压顶升气垫、二号扑火工具、水囊、背负式高压泵、移动网箱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4预算金额:19.977万元。
1.5采购控制价:19.977万元。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二次报价不高于(可等于)首次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7交货及验收地点:易门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采购需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1.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具备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1.1.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者提供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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