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林火阻隔系统与森林消防蓄水池两年行动建设任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0日
株洲市石峰区自然资源局的株洲市石峰区林火阻隔系统与森林消防蓄水池两年行动建设任务(政府采购编号:株石财采计[2024]000042号;委托代理编号:ZZTC-2024004)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石峰区林火阻隔系统与森林消防蓄水池两年行动建设任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石财采计[2024]000042号
3、委托代理编号:ZZTC-2024004
4、采购项目预算:2622587.55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工期:24个月。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1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2622587.55 | 株洲市石峰区林火阻隔系统与森林消防蓄水池两年行动建设任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2622587.55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④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⑤供应商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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