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办公楼电路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驰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CMXMGL-CS20240808
项目名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办公楼电路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863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863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竣工并完成验收,具体按实际合同签订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55号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网络截图),外省证书按当地政策执行,且无在建工程。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3.7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驰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cmxmglzx@126.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813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813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办公楼电路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驰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JLSCMXMGL-CS20240808;
2.项目名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办公楼电路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8636元;
5.最高限价:388636元;
6.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竣工并完成验收,具体按实际合同签订执行;
8.建设地点:长春市;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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